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关怀温暖传达到战斗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市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从本级管理的党费中向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划拨共计100万元党费,用于支持防汛救灾工作。党费划拨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将所划拨党费落实到基层,慰问奋战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和因受灾严重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督促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