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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党委、(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

发布日期:2018-12-14 15: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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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换届选举涉及基层党委纪委工作,可参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主要流程工作流程:

1、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会议的主要程序:

(1)由主持人清点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会议是否有效;

(2)上届党的委员会就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情况进行说明;

(3)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4)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5)检查票箱,核实人数,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票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会议召开的情况;选出的委员会委员名单;书记、副书记的名单。

按规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选出的书记、副书记,需报上级党委备案,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做好党员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请参考党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