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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概况

主要职责
    中共芜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为市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是领导市直单位机关党的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委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是领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是领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与对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四是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成立、撤销、改选审批工作和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考察、任免及培训工作;负责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是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工作。 六是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审批工作。 七是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机关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管理上述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 八是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工委共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市直机关工会和市直机关作风效能督查室。另设市直纪监工委,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受市纪委监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以市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的机关党组织76个,其中机关党委37个、直属机关党总支5个、直属机关党支部34个,管理党员6947名。
人员编制
    工委编制12人(含市直纪监工委2个编制),现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委领导班子成员4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工委书记1人),二级调研员1人,三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干部5人(含非领导职务1人),副科级干部3人(含非领导职务1人),一级科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