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办《关于<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第二十届市级文明单位、第八届市级文明街道、第十一届市级文明社区、第十届市级文明村镇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芜文明办〔2023〕14 号)和《关于第十六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标兵和第二十届芜湖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的补充通知》要求,经市直单位上报,征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运中心等6个单位的意见,市纪委监委提供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20〕4号),明确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不在回复范围内,未予反馈意见,结合工委自身掌握的“班子成员严重违纪”情况,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市纪委监委机关等53个单位为第十六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推荐对象,市科技局等22个单位为第二十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第十六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标兵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委督查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档案馆、市委史志室、芜湖传媒中心、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公管局、市投促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土储中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第二十届芜湖市文明单位
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动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供销社、市贸促会、市重点处、市产创中心、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芜湖管理处、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芜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职工服务中心、市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芜湖市河湖管理处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求真实具体,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53-3991580。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507室。
中共芜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