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缺额时,如果不到改选时间,应由支部委员会充分酝酿确定委员人选,并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果接近改选换届,缺额的委员也可以不再补选。
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缺额需要增补时,如果确定的人选不是支部委员的,应按上述程序和方法进行补选;如果确定的人选已经是支部委员的,由支委会提名并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然后在支委会上进行补选。对于增补的书记、副书记,都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有必要,支部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